政协换届是政协各界代表人士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旨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做好换届工作,是提高委员素质、优化委员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政协委员的素质决定了政协组织的形象,政协委员的水平决定了政协工作的质量。某些地方,按现行规定换届后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被推荐为委员而本人不知情。有些人由于工作出色被领导推荐为政协委员但没有征求本人意见。二是委员结构不合理,代表性差。如,某些政协名人多、老板多,甚至被称为“名人堂”和“富人俱乐部”,而作为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却很少。三是委员履职积极性不高。有的整天忙于自身工作,很少或几乎不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不提案、不发言、不反映社情民意。为更好的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在换届工作中必须优化政协委员队伍,完善委员遴选机制。
一、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各级政协的人选推荐工作,党内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同级党委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统战部汇总,在征求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党委审定,然后按政协规定的程序办理。”一直以来,各级政协委员都是通过这样的程序产生的。在委员推荐提名过程中政协党组参与度太低,不能发挥政协党组熟悉业务,了解委员诸多优势,因为政协党组更了解具有哪些素质的人适合做政协委员,哪些人已不适宜再继续担任政协委员;更了解委员结构的现状,哪些界别应该加强,哪些界别应适当控制等。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换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协党组在委员推荐方面的话语权,让政协党组参与委员人选推荐的全过程,与市委组织部、统战部一起推荐、一起协商、一起汇总名单,共同做好委员人事安排工作,从而使新一届委员的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更强,为新一届政协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科学设计委员构成。政协委员的构成要顺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相适应。界别是政协组织的鲜明特色,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人士的代表,政协界别的设置至关重要。一是界别设置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 。要根据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的不断变化来完善界别设置。尽可能地扩大社会覆盖面,尽可能地增强在社会多样化条件下的包容性、代表性,囊括各个方面的代表人士,做到横向包容性强,纵向代表性强,使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包容性最强的政治组织。使政协真正做到“代表大多数,兼顾各方面”,拓宽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弱势群体、新兴阶层的利益诉求都能够在政协这个舞台上得到有效的表达。二是在考虑界别设置调整的同时,对一些界别内部委员构成,也应该作适当调整。如教育界别委员的成员,应考虑蓬勃兴起的民办教育、社会教育的代表人士。
三、科学规定委员的标准。政协章程对政协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各级政协应当依据章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详细的、便于操作运用的标准、规定、要求。在制定委员标准、规定时,特别要细化、量化参政能力,注重个体素质。从制度上严把委员进入关,特别是要把握好下列问题:一是人选的代表性。政协委员代表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代表性是推荐政协委员的前提条件。二是人选的政治先进性。政治上的先进性是推荐委员人选的必备条件。政治上的先进性是指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具备了政治上的先进性,才能够热心政协事业,才会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更好地代表界别群众去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三是人选的参政议政能力。政协在推荐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其参政议政能力。有些专业人才知识水平很高,但参政议政能力弱,不热爱政协工作。这样的委员参政议政很难提出有全局性、社会性的意见和建议。推荐这样的委员会影响政协作用的发挥,难以履行好委员职责。
四、增加委员遴选的公开性。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是社会各阶层社会利益的代表,应该受到界别内群众的普遍认可。增强委员遴选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选定委员得到群众公认,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公开宣传。政协换届,可以在广播电视上公开报道政协换届相关规定,公布政协委员条件标准,鼓励热爱政协工作、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各界人士主动申请,经审查批准加入到政协中来。二是公示名单。政协委员人选名单,经党委审议通过后,在提交政协按规定处理前,可在新闻媒体,或在产生单位、党派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没有异议后再由政协按程序协商决定,从而不仅杜绝“人情委员”,确保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让政协委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激发当选委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委员积极履行职责打下良好基础。
完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做好换届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政协组织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三河市政协 李文忠 王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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