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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 日前,省直机关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出通知,为响应在全国开展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配合石家庄的“热风行动”,在省直机关迅速推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活动。活动期间坚决做到“四个一律”:①对酒后驾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②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③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④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为进一步增强全机关干部职工的遵章守法意识,杜绝酒后驾车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强化教育,严格管理 机关各处接本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车辆驾驶员(包括私家车驾驶员)要强化交通安全和遵章驾驶意识,要重点教育车辆驾驶员杜绝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超速、飙车、闯红灯、违章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二、遵章守法,消除隐患 车辆驾驶员要加强自我管理,增强自控意识,严禁酒后驾车。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不论上班、下班和休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做到遵章行驶、文明驾车。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除对车辆驾驶员加强管理教育之外,各处室还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车辆安全遵章驾驶的监督。发现本处室有违章驾驶的行为,干部职工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劝告和制止。
省政协行政处车队
二00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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