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在我省经济生活中具有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地位,是农村经济的主体,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者,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随着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家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浓浓的故土乡情,为回报社会、回报家乡,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参与家乡的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蕴涵的巨大商机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
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次全新的过程,如何找到一条符合河北省实际,又能得到广大民营企业和农民群众认同的共建之路,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村企共建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确保农民持续增收;三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四要典型引路,逐步推开,将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五要为新农村建设培育好新时代农民;六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七要注重环境保护;八要提供资金支持,完善金融管控机制;九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导意识;十要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工作。
(2008年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