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4个设区市11个企业961名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了问卷调查,其中企业仅与29.4%的务工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仅有17.95%的务工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务工人员工作时间,冬天10个小时左右,其他季节12个小时左右,月平均工资仅796.6元,且有18.14%的人员被拖欠工资。为此,建议在我省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的10项保障制度。
1.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应加快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进度,完善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法抓好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工作。
2.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对工资分配的政策法规,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及分配形式;尽快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探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4.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特别对进城务工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他们进行健康检查。
5.建立健全劳动休息休假制度。坚持法定工作时间,如确需延长劳动时间,应事先进行协商,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
6.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7.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制度。使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劳动者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发展和规范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和拓展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就业服务平台。
8.建立健全劳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使其劳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能够适应监督检查任务的需要。
9.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建立双向与多边相结合的维权机制,千方百计地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0.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2005年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