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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玉泉委员:建议不要用结案率考核基层法院
2020-01-10 14:50:00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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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委员温玉泉。 长城新媒体记者 许艳艳 摄

  “从今年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我能明显感受到,我省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尤其是报告中提到的跨地域立案等创新举措,为起诉人提供了便利。比如我要起诉北京的一家公司,就不用北京河北两地跑了,在当地就能直接立案。”1月10日,省政协委员、河北紫微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温玉泉在接受采访时,盛赞河北的法治环境。

  但有件事却一直困扰着他,“用结案率这种统计方式来评判法院的工作成绩,与基层法院的情况略有出入。”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家基层法院一年立案100件,结案80件,当年结案率为80%。为了追求增长率,第二年,该基层法院会要求超过80%的结案率。

  “用结案率来考核法院的成绩,初衷是好的,但在具体操作时却出现了新问题。每件案件都是有审理期限的,比如一审民事诉讼的审限是6个月,如果年底前来了一个民事案件,却无法在年底前结案,就会影响当年的结案率,一些基层法院就会拖着不给立案或者直接调解。”

  温玉泉说:“你看我之前处理的一个离婚案,年底前一直立不上案,最后两口子说不离了,这当然是很好的社会效益,但若是碰上要账的、维权的案件呢?拖着不立案会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

  温玉泉建议,“基层法院不要以结案率来指导自己的立案和结案情况,而应按照诉讼规律和社会需求推进工作,该3个月结案的就3个月结,该6个月结案的就6个月结,不要让内部考核机制影响了更大的社会效益。”(许艳艳 )

责任编辑:张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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