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省政协主席叶冬松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第十次主席会议,审议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二届五次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研究有关规章制度,听取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专门委员会变动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将上述文件草案提请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审议了省政协社情民意工作条例、海外侨胞列席省政协全体会议暂行办法等。
会议要求,要把会议筹备工作协调好,加强沟通,做好衔接,确保会议圆满成功。要抓好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梳理完善,推进政协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科学有效。要发挥好提案工作作用,把握正确方向,着眼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不断完善重点提案督办,进一步发挥好专委会基础作用、委员主体作用和政协系统联动作用,把明年提案工作和重点提案督办工作谋划好,推动政协提案工作更有活力、更有成效。
会议决定,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将于11月30日在石家庄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高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