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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市县级政协进一步参与基层协商的思考
2020-11-12 16:13:49 来源:河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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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服务基层治理体系

——市县级政协进一步参与基层协商的思考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尹燕佳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在我国,除了全国政协和各省级政协,绝大部分政协组织是设在地市一级和县区一级。结合市县政协的特点,激发市县政协的活力,进一步促使市县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的进程中突出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

  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在市县实际工作中,政协往往被认为是最不能发挥作用的部门。许多市县,特别是一些县级政协,干部也从别的部门“退”过来的,工作图个安逸。在政协的职能认识不清晰、对专门协商落实不到位。开展协商活动有限,协商形式也比较单一,缺乏一整套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对协商什么、如何协商、协商成果怎么运用以及协商质量怎么评价等没有明确规定,有的简单照搬上级政协做法,工作中随意性较大,协商活动开展不均衡。要将“专门”这一专属定位理解透,将“协商”这一内容方式把握准,就必须积极探索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机制,突出特色、提高质量、在协商水平上下功夫、见实效,完成好、担当好协商这个主要工作。

  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市县政协要围绕当地的中心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协商议题,按照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协商活动,保证协商的频次和密度。做到协商前有调研,协商中有党政部门与委员、界别群众的互动,协商后有成果的报送和跟踪,并及时将协商成果向群众反馈,激发群众参与协商的热情。

  二、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工作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更在委员。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对于市县政协在机构和人员力量普遍较弱情况下,要明确主要工作方式是为委员履职“搭台”。只有把委员队伍组织起来,把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把委员履职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提高基层政协履职的整体效能。加强委员组织联络,形成履职合力。在加强委员联络服务方面,省级政协注重研究相关政策,市县政协注重抓联系和落实。通过“激发”委员活力,建立委员履职联系的常态化网络,有效提高各级政协组织对委员队伍的组织力,为协商活动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搭建委员协商平台,激发履职活力。要把委员履职平台建设作为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创设委员履职小组、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等协商履职平台,让委员履职更加便捷。广泛吸纳委员参与政协协商活动,分批次列席常委会会议,让委员协商建言有机会、有渠道、有平台。推动委员沉下基层,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开展协商拉近人民政协与群众的距离,为基层协商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基层协商中一些具有普遍意义,对地方发展有较大影响,或基层协商难以解决的协商事项,可以转化为政协协商,从而实现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程序上的双向互动,更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推动市县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协商形式上相互借鉴。市县政协在开展协商时要积极采用基层协商中便捷、灵活、高效的协商形式,根据协商内容选择适宜的协商形式,使协商形式和协商内容相匹配。

  三、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市县级政协的工作内容许多都是直接面对最基层人民群众的,体现了政协工作与人民群众更直接、更密切的联系,与省级以上政协相比较具有独特的优势。把协商平台搭建到百姓家门口,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便能更好地释放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潜能和效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政协联络组、政协委员之家等,并与基层党组织共同开展协商活动,动员政协委员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工作,不断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的渠道。市县政协具有开门就是基层、出门就是群众的特点,其协商活动和基层协商在协商主体、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的融合点、交汇点。推进二者有效衔接,既具有客观的现实基础,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推动市县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协商内容上相互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市县政协在选择协商议题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和群众呼声,更多选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问题。要善于找到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内容上的契合点和交集部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民生事项协商活动,使协商更贴合群众生活、更注重百姓参与、更接地气连民心。要在制定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的过程中继续优化流程,增加群众参与度,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将各界群众的关切反映上来,纳入协商事项。推动市县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协商程序上相互衔接。无论是政协协商,还是基层协商,都要为利益相关方搭建协商的平台和渠道,通过一定的协商程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协商活动,让地方党委政府、政协委员、基层群众都能有效参与进来,使各方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一方面,市县政协要主动帮助委员更多参与到基层协商中,拉近人民政协与群众的距离,为基层协商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基层协商中一些具有普遍意义,对地方发展有较大影响,或基层协商难以解决的协商事项,可以转化为政协协商,从而实现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在程序上的双向互动,更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四、构建具有基层特色的协商机制平台

  开展协商需要有一套健全完善的协商制度规则为指导。但由于市县政协与全国政协、省级政协在协商对象、协商内容等方面不尽相同,在协商机制和平台方面需要根据市县实际构建具有基层特色的协商机制平台。着力健全规范完整的协商制度。加强协商制度顶层设计,对政协全体会议协商、常委会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进行制度化规范,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制度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协商活动开展有序有规。同时,鼓励支持市县政协在对协商制度细化的过程中加入本地元素,因地制宜探索适宜的协商形式,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生命力。着力构建协调联动的协商机制。认真落实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机制,构建党政出题、政协谋题、民主征题、党委定题的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健全完善知情明政制度,开展协商活动时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和各方了解情况提供便利。建立协商议政质量评价机制和评价办法,把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强化协商互动的程序设计和程序落实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完善落实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健全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履职成果有效转化落实。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协商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座谈会、界别协商会议等基础性协商平台,确保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专题协商活动。鼓励市县政协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的协商平台。要提倡相互启发,互学互鉴。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采取多媒体融合的方式,建设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开放平台,构建便于群众参与的网络协商模式,更好地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协商活力。

责任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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