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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12-08 10:29:00 来源: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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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省政协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10日(本周四)至2020年12月11日(本周五)中午11点。

  二、复审地点

  省政协机关(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58号)314办公室

  三、参加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复审范围。

  四、参加复审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报名推荐表(原件,按干部任免权限加盖任免机关印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需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三)笔试准考证

  (四)与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五)党员证明信(模板见附件,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印章)

  (六)《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此材料仅限报考选调生职位考生提供)

  (七)由干部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考生从事信息管理或档案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历不是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取得,可提供本人干部档案中记载相关工作内容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此材料仅限报考“信息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职位考生提供)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疫要求,考生进入机关时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二)报考2个公开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同时进入2个职位的资格复审范围,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四)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并将弃权声明的扫描件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hbzhxhr@126.com)。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政协办公厅

  2020年12月8日

  (联系人:陈鑫源,联系电话:0311-87907129)

  附件:中共党员证明信

责任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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