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建议:
抓重点,明确“管什么”。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清单,厘清各级政府、集体和协会的责任;把“四好”公路、农业灌溉设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作为管护重点;补齐农村污水基础设施短板。
抓责任,明确“谁来管”。制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激发管护群体积极性;打造政府、第三方、社会公众参与的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
抓投入,明确“有钱管”。合理安排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转移支付资金、新建基础设施资金等用于后期管护;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积累管护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管护;建立资金监管制度。
抓机制,明确“怎么管”。非经营公益性设施,由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统筹管护;准经营半公益性设施,采用“补贴+市场”模式;非公益性设施,采用市场化方式,由运营企业或委托第三方管护;有一定收益、适合市场化经营的设施,可建立“谁承包、谁管护”模式。
抓服务,明确“持续管”。探索成立县乡管护服务组和应急处置队伍;开展日常管护检查;建立信息化管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