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省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2年8月11日、12日、15日,9:00至17:00。
二、复审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58号,省政协机关316办公室。
三、参加复审人员名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四、参加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
(三)与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简历(需详细说明本人高中以后的学习经历及参加工作以后的任职经历);
(五)报考岗位为“省政协文史馆104001-专技[001]”和“省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4010-管理[010]”的,需同时提供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岗位为“乡音杂志社104008-专技[008]”的,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模板见附件,需加盖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印章);
(七)所报名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特定工作经历的,需由与本人存在雇佣关系的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中要明确说明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岗位从事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
(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仅提供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疫要求,进入机关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并将弃权声明扫描件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hbzhxhr@126.com)。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政协办公厅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陈鑫源,联系电话:0311-8790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