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23年1月10日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葛会波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十二届省政协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中共河北省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以及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共提出提案3820件,经审查立案交有关单位办理的3694件。截至2022年底,审查立案的已全部办复。大多数提案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或落实,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委员们提出关于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做实做强京津冀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京津冀国家级物流枢纽集群、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等提案;关于建设雄安新区绿色智慧新城、推动新区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河北自贸区雄安片区建设、统筹推进白洋淀及以上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等提案;关于提升冬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冬奥志愿者语言及国际素养培养、布局京张铁路沿线文旅体产业、加速推广冬奥科技成果助力冰雪产业发展等提案。
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委员们提出关于构建精准扶贫体系、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建立稳定脱贫和遏制返贫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等提案;关于以党建引领促进乡风文明、大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高标准农田规范建设等提案。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委员们提出关于促进装备制造业提质增量、加速融合发展重构制造业供应链、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优化结构、促进消费潜力释放等提案;关于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实体经济等提案;关于系统谋划精准招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鼓励中小企业申报新三板上市、推动企业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提案。
围绕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和群众关切,委员们提出关于创新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等提案;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好清洁供暖等提案。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委员们提出关于分类施策攻坚克难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建设基层环保队伍等提案;关于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文化带、深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推广运用新能源、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提案。
围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委员们提出关于健全防疫物资保障体系、筑牢社区抗疫防线、加强基层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河北健康码升级版、讲好河北抗疫故事等提案;关于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精准复工复产、助力民企稳产增产、促进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等提案。
二、主要工作及体会
五年来,省政协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提案工作正确方向,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深化办理协商,积极探索,努力推动提案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一)强化质量导向,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拓宽知情明政渠道。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与省直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每年编发两期提案参考题目印发全体委员,编辑出版《河北提案工作》杂志41期,辑印《提案及复文选》200多万字,组织各类提案业务培训15次、参训人员2000余人次,建立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听取部门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帮助委员把握履职重点。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好提案评选办法》,五年共评选年度好提案175件;结合庆祝全国政协成立70周年,评选省政协成立以来有影响力的重要提案35件,充分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走访党派团体,共同谋划提案选题,形成了一批提办“对路”、供需“衔接”的高质量提案。三是严把审查立案关口。按照提案审查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立案,从源头上确保提案质量。
(二)强化重点督办,推动提案办理落地落实。一是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在总结以往重点提案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明确重点提案的组织实施、遴选原则、遴选程序及督办方式等。二是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按照《办法》,每年确定35件重点提案,从中选出10件由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形成省政协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委会组织实施、提案者全程参与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三是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针对委员反馈不满意件以及连续三年以上提出的老案积案,走访委员,听取意见,找准症结,协调承办单位深化协商、重点办理。
(三)强化改革创新,推动提案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创新协商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提案办理远程协商,2020年对19件涉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提案,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打包协商督办,取得明显效果。积极开展提案督办界别协商,围绕“互联网+医疗”,邀请医药卫生界别委员、专家学者召开界别协商座谈会,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二是积极推动“开门办案”。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支持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中医药强省、厕所革命等重点问题提案,先后组织开展“开门办案”活动51次。三是完善“提案直通车”工作机制。对在疫情防控、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收到的特殊提案,坚持网上办、及时办、特事特办,实现24小时内立案交办,48小时内办理答复。
(四)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规范发展。对标对表全国政协,及时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和相关座谈会,分析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了以《提案工作条例》为主干,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闭会期间提案工作规程》《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提案“开门办案”实施意见》《年度好提案评选办法》等相互衔接配套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了以《提案委员会主要职责》《提案委员会工作规则》为基础的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为提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提案提出、审查、办理、督办、反馈等各方面;必须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始终在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上突出群众观点;必须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提案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和推动落实;必须坚持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在深入、坦诚、平等协商交流中广泛凝聚共识、集中各方智慧;必须坚持把提高质量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始终做到向质量聚焦、向质量发力。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政协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中共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更好发挥提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广泛凝聚共识上下功夫。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双向发力,既要通过提案实现有序政治参与,表达意见诉求,积极建言资政,更要充分发挥提案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共识、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坚持质量精品导向,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的重要指示,做到提案选题聚焦,反映情况准确,分析问题深入,提出建议可行,确保提一件是一件。
(三)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在推动落实见效上下功夫。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更加灵活、更加务实、更加经常地开展不同形式的提案办理协商,不断完善开门办案、界别协商、远程协商等制度机制,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
(四)注重“两支队伍”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围绕更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提案工作干部队伍服务保障作用,以提高“四种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