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公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 要更好地实施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战略,在切实解决好规模无序扩张、功能过度集中、人口过度集聚、城市病凸显等突出问题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在国内发展、国际竞争中的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
工业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两大引擎,也是两根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城镇化率和质量大幅提升,2023年末全国城镇总人口超过93亿,城镇化率达到66.2%,我国城镇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城镇化已经从快速发展时期转向稳健发展期,城镇化率将逐渐达到80%左右的峰值。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规模总量依然较大,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仍是现阶段城镇化发展的重要背景,农民进城仍有较大空间,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仍处于深入发展阶段。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城镇落户困难和不愿落户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同时存在。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全面落实,一些外来人口流入大城市落户门槛高、普通劳动者落户困难;另一方面,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供给总体不足,还难以全面覆盖到所有进城农民,很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口“性价比”不高、农民落户意愿不强,“不敢想”和“不太想”共同制约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二是小城市和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能力不足。中小城市和县城是连接城乡的重要枢纽,是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但目前人口、产业等要素向大中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集中趋势依然明显,中小城市和县城吸引力还不强,产业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差,产业发展、要素投入、人口集聚面临更大困难。三是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公共服务、健康安全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长,但目前很多城市现代化治理和服务能力滞后,新冠疫情初期一些城市治理短板问题集中凸显出来。四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统筹不够。“三农”不仅为城镇化提供粮食安全保障和生态安全空间,也是扩大内需并持续提供农业转移人口支撑的重要源泉。但我国农业农村要素投入长期不足,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差距明显,城乡要素流动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新阶段新征程,面对城镇化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着眼于高质量发展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进我国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科学布局,坚持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把提高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以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为重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强调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城镇户籍人口与城镇化率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大约有2亿常住在城镇的农民工没有在城镇落户,这些人是当前农民市民化的重点人群。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公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除极个别超大城市外,研究推动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有效举措。发挥好城镇政府主体作用,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弥补市场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缺陷和不足,重点解决好就业及社会保障有效覆盖、新市民就医和居住、随迁子女就学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事项,着力提升中小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能进城愿进城的农民,更快更好融入城市。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城市二、三产业,在优先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注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进城农民提供充分有效的就业机会。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大城市牵引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是引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主要平台,也是引领城镇化发展的龙头。要更好地实施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战略,在切实解决好规模无序扩张、功能过度集中、人口过度集聚、城市病凸显等突出问题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在国内发展、国际竞争中的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发挥特大城市科技资源丰富、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优势,突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进一步增强特大城市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引领高端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优化特大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总体布局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要规划引导激励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联动协调发展,推动优势地区优质资源要素加快外溢,释放动能、减少虹吸、增强对中小城市和县城的带动力。
三是强化产业支撑,全面提升中小城市和县城的城市功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中心城市和县城数量多、分布广,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增强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活力,更好吸引聚集农村转移人口,将中小城市和县城打造成为连接城乡和融合工农的重要纽带、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的重要支撑、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空间,形成城镇化分布式、多来源、小而优的新的动力源。要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发挥中小城市和县城的空间优势、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改造提升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三农”服务等传统产业,创新发展绿色生态、乡村旅游、康养服务以及现代物流、互联网+等新兴业态。要坚持产业发展、市政建设、生态环境“多规”合一,以规划为引领,大力加强中小城市和县城新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包括城市更新、扩大城中村改造试点范围等,为中小城市和县城居民提供更好更优质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
四是更好统筹城乡,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坚持从国情出发,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整体规划建设、布局资源,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做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人才、资本等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强化城乡资源统筹整合,以县域为单元完善城乡共建共享公共资源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水平,特别是要加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整治改善村居环境,让农村具有更好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要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和着力点,创新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夯实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产业基础。
(作者戴均良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