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城县政协以提案工作为突破口,锚定“委员提案是为民代言、政协交办是为民立言、部门承办是为民办事”工作定位,在提高提案撰写质量和督办工作质效上实现了新的提升。
助力委员“说得对”,当好群众代言人
提素质。县政协坚持每年举办一期政协委员培训班,让委员对提案的独特意义、重要作用、撰写要求、审查标准和办理流程有深刻认知,全面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和撰写水平。每年末编发《优秀提案摘编》,将年度重点提案及部分优秀提案的批示交办、综合办理、办结回复、征求意见等环节的情况予以刊发,方便委员了解提案办理的全流程。
选准题。每年政协全会召开前一个月,县政协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全会召开前3周,向委员推送提案书写预告信息,以保证委员有时间来走访群众、调研论证和撰写提案。利用日常走访以及培训基层政协委员的机会,县政协领导和委员共同探讨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明确专人跟进调研和撰写提案。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县直政协委员活动小组作用,帮助委员搜集整理大量提案素材。
严审查。提案正式提交前,请各委员活动小组对提案进行预审把关,商请委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修改完善。全会召开时,县政协提案委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对提案进行终审确定,并将立案情况第一时间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对未立案的,请提案者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或者作为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转交有关单位作为工作参考。
督促提案“办得实”,撑起委员主心骨
坚持选准重点。县政协专门印发《关于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相关工作。在政协全会期间,每个委员小组从本组提案中选出1-3件提案,列入重点提案备选名单,提交政协提案委。提案委从备选名单中选出50%左右的提案,列入重点提案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县政协召开专门主席会议研究初选名单,再从中筛选出60%左右的提案,列入重点提案建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协领导共同研究,从建议名单中选出75%左右的提案,确定为县政协年度重点提案,重点推进落实。
坚持分类推进。坚持一般提案分类督办、重点提案重点督办、难点提案面商督办。每年政协全会之后,由县委、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对于重点提案,由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在交办会上,将《重点提案交办书》直接交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交办书对重点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办结时间、委员协商、结果反馈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确保提案办理落地落实。
坚持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由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领办,县政协领导督办。每年第三季度召开主席会议,县政协领导汇报督办重点提案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汇报一般提案督办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和政协委员组成督办小组深入提案办理单位,共同协商办理和催办督办。
确保办理“效果好”,唱响发展主旋律
健全“全链条”督办体系。每年3月,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对本年度的提案进行集中交办;5月,由县政协领导带队,政协办、提案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部分提案者组成调研组,对上年度重点提案的后续巩固提升情况,进行督导问效;9月,县政协提案委牵头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部分提案者,深入承办单位一线“面对面”协商,看进展、看成效,对进度明显滞后的情况予以通报;10月,县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推进会,各承办单位汇报办理情况,领衔督办的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予以点评;12月,县政协召开常委会会议,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参会,通报本年度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部分重点提案还作为政协年度视察调研课题、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协同督办。这样,督办机制一环扣一环,确保提案办在实处、产生实效。
抓好“面对面”协商机制。每年9月,提案委组织一次“面对面”协商会,积极为提案者、承办单位面对面交流协商、探讨问题搭建民主协商平台。承办单位对每件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逐一通报,提案人现场提出意见建议。“面对面”协商,既能进一步提高承办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又能使委员们更深入、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部门工作、办理效果,进一步知情明政、开阔视野,凝聚了思想共识,汇聚了发展合力。(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