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hebeizx2024@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政协 >> 《乡音》
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赋能城乡融合发展
2025-09-25 08:39:16 来源:《乡音》2025年第9期
A- A+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省正处于城乡深度融合的关键时期,亟须通过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为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以来,我省部署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北县等3个试点县区,坚守土地集体所有和建设用地性质两条底线,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实现了颁发全省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完成首笔该类用地抵押贷款业务等全省多项首个突破。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村庄规划编制与城市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需求衔接不紧,土地供需错配矛盾存在;二是制度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影响了入市效率和改革成效;三是市场主体对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施产业项目的积极性不够高。为此,建议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城乡空间优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前提条件,必须突出规划的引领性和操作性。一是推动“多规合一”,优化功能布局。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动态和用地需求,主动衔接城市产业规划,在城市周边村庄预留产业链配套用地,承接城市产业延伸;紧密衔接城市交通规划,在临近主干道的村庄科学布局物流仓储用地,畅通城乡物流节点;精准衔接城市消费规划,在生态优良区域规划文旅康养用地,满足市民休闲需求。二是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建议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基础薄弱县区试点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保障工作推进质量和速度。三是推行“村级整合+跨村联营”模式。建议省级层面出台指导性政策,鼓励村集体通过地块置换、等价调整等方式整合零散地块;对跨村域规模化用地需求,创新实施异地调整入市。通过全域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统筹全域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布局建设标准化产业园区,打造“一片区一主业”的特色产业集群。

  二、完善政策配套,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指导机制。建议省级主管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指南,及时研究和回应试点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明确试点期结束后的政策导向,将成熟经验转化为可复制模式推广,提升推进效率和政策执行力。二是规范收益分配与调节机制。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和使用范围,建立健全收益反哺机制。鼓励探索设立县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的补齐。三是优化资金拨付与监管机制。简化入市资金拨付流程,建立集申报、审核、拨付于一体的绿色通道。依托省级统一平台,对入市资金实行全流程线上监管与公开公示,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平衡政府与村集体之间的收益分配,为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激发市场活力,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壁垒,需要凝聚多方共识,增强市场信心,引导城市资本“放心投、愿意进”。一是构建“部门+银行”融资服务机制。建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评估、登记及处置实施细则,明确融资路径和风控要求,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意愿,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用地企业开展抵押贷款。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与协同服务。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推介,明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切实打消企业顾虑。整合多部门资源组建“产业项目服务专班”,提供从用地审批到项目投产的“一站式”服务。三是推进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化管理。支持乡镇依托专门技术力量,精准摸排具备入市条件的地块,建立图数一体、权属清晰、档案完备的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和共享共用,对成熟优质项目直接启动入市供地程序。(李长青)

责任编辑:刘丽婕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 冀ICP备06000849号-1

网站主办: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