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倪岳峰主持闭幕会议并讲话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下旬召开
11月25日至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主持闭幕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下旬在石家庄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等八部条例的草案,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修订)、永定河保护条例、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修订);审议了关于推动我省太行山旅游带建设、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条例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八部设区的市法规和一件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刘昌林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耿长有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倪岳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倪岳峰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全会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重大战略任务和根本保证,全面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精心筹备省人代会,科学谋划明年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拟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董仚生主持开幕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开幕会议或闭幕会议。(记者霍相博、吴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