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召开十三届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
决定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9月8日至9日召开
8月25日,省政协召开十三届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审议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我省“十五五”时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提高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工作部署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和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常委会会议于9月8日至9日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政协河北省委员会专题协商工作办法》。(记者刘冉)